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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邮储银行南通市分行被罚107万元
时间:2024-02-02 07:50:30    来源:见贤思齐    浏览次数:9    我来说两句(0)

2月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苏银罚决字〔2024〕1-3号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107万元。

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孙某、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杨某元,对分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事项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万元、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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