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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通报4起违反过紧日子要求典型问题
时间:2024-01-10 11:52:06    来源:尚儒客栈    浏览次数:77    我来说两句(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党政机关要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动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过紧日子,持续释放抓早抓小、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现将4起违反过紧日子要求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东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陈明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5月至2020年8月,陈明远违规将其本人及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纳入安监津贴发放对象,共超范围发放2.288万元,其中陈明远个人领取1.144 万元。陈明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通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党委副书记马辛玮等4名干部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月至2022年6月,通化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党委副书记马辛玮、副处长丛国义及干部张野平、徐正伟,以工作需要为借口,违规使用公车上下班。马辛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丛国义、张野平、徐正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通化市司法局干警训练班副主任王伟楠公车私用问题。2023年5月1日、2日晚,王伟楠驾驶公车接送家人就餐,餐后由其家人驾驶公车返回住所,存在公车私用问题。王伟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集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郭升超标准购置办公家具问题。2016年7月至2018年2月,郭升明知不符合规定,仍然同意超标准购置书柜、板台等办公家具,总价3.67万元,超出标准1.8万元。郭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过紧日子意识不强,奢侈浪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要提高认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切实推动过紧日子要求落在实处。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所决定的。”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要加强对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落实。各级党委要压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过紧日子,做到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形成过紧日子的习惯和自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各项要求,把财力用在实处、关键处,推动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传统蔚然成风。

通化市纪委监委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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