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即将来临,在欢度新春佳节之际,南京市公安局就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提示如下:
一、集中燃放提示
1、燃放时间
2024年2月9日至2月24日。
2、集中燃放地点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在栖霞、江宁、六合、溧水、高淳区的非禁放区共设立20处集中燃放点,可以在“高德地图”搜索“燃放点”进行导航。欢迎有需求的市民前往燃放。
3、保障措施
各集中燃放点均部署了公安、应急、城管等执法力量和消防救援、医疗救护等保障力量,全面应对处置火灾、人身伤害、矛盾纠纷、交通拥堵等情况。
4、友情提醒
请广大市民妥善安排,错峰出行。到现场后服从管理,按现场指示牌停车,以安全文明方式燃放。集中燃放点设置了烟花爆竹销售供应点。
二、燃放安全提示
1.不得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在非禁放区燃放时,要远离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以及铁路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以及其他不适宜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和部位。
2.燃放前,应仔细阅读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标注的燃放说明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说明书安全燃放。
3.燃放时,应选择室外空旷区域,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或插入地面及其他固定物上。点燃后,燃放者应立即前往安全位置。出现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上前,15分钟后再去处理。
4.不得采取妨碍公共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燃放方式燃放,严禁驾骑车辆追逐燃放,严禁手持对射,严禁朝向人群、楼群等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
5.燃放时应保持清醒,酒后燃放风险大;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
6.出现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火警119,医疗求助120。
三、购买携带提示
1.市民应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合法正规零售店购买烟花爆竹,切勿购买“三无”产品,拒绝通过非法流动摊点、通过网络电商平台或朋友圈购买、寄送烟花爆竹。
2.个人和家庭购买烟花爆竹,应做到数量合理,避免储存时间过长、不当储存引发安全问题。
3.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4. 严禁在托运的行李、货物和邮寄的包裹中夹带烟花爆竹。
5. 严禁快递寄送烟花爆竹。
四、举报方式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违法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南京市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南京市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50
集中燃放点示意图
南京市禁放区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