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月9日讯近期,各地方监管部门陆续披露今年”1号罚单”。从罚单内容透露信息来看,信息安全和信贷流向是监管开年关注的两个重要方向。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随着各地“1号罚单”的披露,年内银行机构首张百万级别大额罚单也随之出炉。1月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显示,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因“绩效考评不合规”等8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205万元。
上述两张罚单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均为1月2日,同时也均为两地监管部门今年开出的“1号罚单”。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自去年四季度以来,监管持续关注银行机构数据信息风险。
从罚单来看,去年11月22日,新疆银行因“EAST报表数据、监管统计报表数据严重错报漏报,未将低风险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等违法违规事实,被金融总局新疆监管局罚款130万元,行内多人被罚;12月28日,中国银行因“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定级不准确,导致未按监管要求上报,错报漏报监管标准化数据”等共9项违法违规事实被金融监管总局罚没430万元。据记者不完全统计,近2个月内,已有不少于8家银行收到EAST相关罚单,除了上文提到的几家银行机构,还包括有兰州银行、上海银行、昌吉国民村镇银行、五家渠国民村镇银行等。
公开资料显示,近年来,金融领域数据监管呈现出日益明细化、标准化、高质量化、高处罚的监管形势。2021年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办法》,“数据治理”作为新要素首次纳入评价体系,并占5%的高权重。2023年6月下旬,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布《关于开展EAST数据质量“提升工程”的通知》,要求各机构完善EAST数据治理框架,明确“两会一层”数据治理职责分工,还要开展取数规则清理工作等。
此外,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信贷资金流向也是监管开年重点关注的方向。
1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饶监管分局将“1号罚单”给到上饶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罚单显示,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部分贷款资金流入股市”被罚款20万元,时任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上东城支行行长余慧、时任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上东城支行客户经理黄莹橙被处于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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